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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復興特別行政市」:修訂間差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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復興區特別行政區域 (簡稱:復興特區) 是珍希聯合列國復興特別行政區域最高行政機關
 
在珍希聯合政府架構中屬於 直轄市位階,受行政院監督及管轄。
 
== 沿革: ==
 
===== 莉珍主義形象國時期: =====
在莉珍主義形象國時期,此地區名稱為:可羅尼亞市,此區域是在莉珍主義形象國還未建立時
 
唯一未受到 中華民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所管制的獨特地區。
 
因此此區域為 珍希原住民的集中區域。
 
===== 珍珠及希望兩國時期: =====
珍希兩國時期的可羅尼亞市被 [[珍珠聯邦共和國]]所進行管制。 此區域也稱為:'''可羅尼亞市'''
 
===== 珍希聯合列國時期: =====
原住民列黨的建立,提出法案 建立:原住民自治區域,將 可羅尼亞市 正式改為:復興特別行政區域


[[分類:Anping伺服器專類]]
[[分類:Anping伺服器專類]]
[[分類:珍希聯合列國]]
[[分類:珍希聯合列國]]

於 2025年6月14日 (六) 14:50 的修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