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特別直轄市」:修訂間差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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於 2025年6月26日 (四) 21:17 的修訂
特別直轄市,簡稱特市,是指一個國家內為特別的目的、或區別於其他地方行政單位,而設立的自治地方或地區行政機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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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別直轄市,簡稱特市,是指一個國家內為特別的目的、或區別於其他地方行政單位,而設立的自治地方或地區行政機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