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中華蘇維埃共和國 泥田特別行政區域 相關法律條文」:修訂間差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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共和國:泥田特區的主權擁有國。 | |||
# 特區最高領導人為行政長官,共和國總理擁有其任命權及特區內軍權。 | # 特區最高領導人為行政長官,共和國總理擁有其任命權及特區內軍權。 | ||
# 除此法外,共和國的任何法律不適用於特區。 | # 除此法外,共和國的任何法律不適用於特區。 | ||
# 行政長官掌握立法丶行政及司法三權。 | # 行政長官掌握立法丶行政及司法三權。 | ||
# 行政長官可放棄其部份權力。 | # 行政長官可放棄其部份權力。 | ||
# 只可由共和國中央政府派遣的軍隊掌握特區內所有軍權。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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於 2026年6月27日 (六) 00:15 的最新修訂
第 1 號法律條文 編輯 編輯原始碼
歡迎來到泥田特別行政區,此地的行政長官或特首是:n1e2l3h;如需申請土地,請告知此地特首,請勿擅自改建;以下為泥田的法規:
- 請勿擅自申請土地
- 嚴禁對其他玩家辱罵、引戰、或索要高級防具
- 請勿破壞泥田特別行政區裏的任何建築 (除了自己的土地)
- 請勿再以申請土地範圍外建築
- 請勿無條件擊打/殺 他人!
- 請勿一直要求其他玩家給物資
- 嚴禁偷欠任何玩家的物資/建材
- 請勿指揮別人/當小幫手
- 嚴禁洗版
- 申請土地最多兩個
- 如要pvp請去pvp戰場
- 祝你玩得開心!
特區基本權力法 編輯 編輯原始碼
字詞解釋:
共和國:泥田特區的主權擁有國。
- 特區最高領導人為行政長官,共和國總理擁有其任命權及特區內軍權。
- 除此法外,共和國的任何法律不適用於特區。
- 行政長官掌握立法丶行政及司法三權。
- 行政長官可放棄其部份權力。
- 只可由共和國中央政府派遣的軍隊掌握特區內所有軍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