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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中華蘇維埃共和國 泥田特別行政區域 相關法律條文」:修訂間差異

出自華麥百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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== 特區基本權力法 ==
== 特區基本權力法 ==
字詞解釋:


共和國:泥田特區的主權擁有國。
# 特區最高領導人為行政長官,共和國總理擁有其任命權及特區內軍權。
# 特區最高領導人為行政長官,共和國總理擁有其任命權及特區內軍權。
# 除此法外,共和國的任何法律不適用於特區。
# 除此法外,共和國的任何法律不適用於特區。
# 行政長官掌握立法丶行政及司法三權。
# 行政長官掌握立法丶行政及司法三權。
# 行政長官可放棄其部份權力。
# 行政長官可放棄其部份權力。
# 只可由共和國中央政府派遣的軍隊掌握特區內所有軍權。


[[分類:法律條文]]
[[分類:法律條文]]
[[分類:中華蘇維埃共和國]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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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[分類:泥田特區]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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於 2026年6月27日 (六) 00:15 的最新修訂

本文記載了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泥田特別行政區的法律條文。

第 1 號法律條文 編輯 編輯原始碼

歡迎來到泥田特別行政區,此地的行政長官或特首是:n1e2l3h;如需申請土地,請告知此地特首,請勿擅自改建;以下為泥田的法規:

  1. 請勿擅自申請土地
  2. 嚴禁對其他玩家辱罵、引戰、或索要高級防具
  3. 請勿破壞泥田特別行政區裏的任何建築 (除了自己的土地)
  4. 請勿再以申請土地範圍外建築
  5. 請勿無條件擊打/殺 他人!
  6. 請勿一直要求其他玩家給物資
  7. 嚴禁偷欠任何玩家的物資/建材
  8. 請勿指揮別人/當小幫手
  9. 嚴禁洗版
  10. 申請土地最多兩個
  11. 如要pvp請去pvp戰場
  12. 祝你玩得開心!

特區基本權力法 編輯 編輯原始碼

字詞解釋:

共和國:泥田特區的主權擁有國。

  1. 特區最高領導人為行政長官,共和國總理擁有其任命權及特區內軍權。
  2. 除此法外,共和國的任何法律不適用於特區。
  3. 行政長官掌握立法丶行政及司法三權。
  4. 行政長官可放棄其部份權力。
  5. 只可由共和國中央政府派遣的軍隊掌握特區內所有軍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