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珍希列國法律相關條文」:修訂間差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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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 '''請遵守 | # '''請遵守伺服器規範及此條文''' | ||
# '''任何違反"''珍希法律"''都會被監禁,刑期由珍希聯合警察局酌情調整。''' | # '''任何違反"''珍希法律"''都會被監禁,刑期由珍希聯合警察局酌情調整。''' | ||
# '''任何玩家在"珍希"都享有言論,集會,新聞和報道的自由!''' | # '''任何玩家在"珍希"都享有言論,集會,新聞和報道的自由!'''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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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 '''與一同發布:禁止所有公職人員及一般國民於珍希與區域內使用“巴哈姆特”及”禁止使用武器“(包括其任何分支)******************-珍犬聯合法律所- 於2025年2月23日宣布! 第一次政令宣布 禁止在珍希與犬句等國有領土範圍內使用"已被禁止的武器及裝備"-更無法接受外掛在等地區濫用! (珍希列國-木柵特別行政區域也通用)若違反將由犬珍聯合警察局決定相關懲罰 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-珍希法律所宣布完畢-''' | * '''與一同發布:禁止所有公職人員及一般國民於珍希與區域內使用“巴哈姆特”及”禁止使用武器“(包括其任何分支)******************-珍犬聯合法律所- 於2025年2月23日宣布! 第一次政令宣布 禁止在珍希與犬句等國有領土範圍內使用"已被禁止的武器及裝備"-更無法接受外掛在等地區濫用! (珍希列國-木柵特別行政區域也通用)若違反將由犬珍聯合警察局決定相關懲罰 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-珍希法律所宣布完畢-'''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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