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復興特別行政市

出自華麥百科
於 2025年6月14日 (六) 15:25 由 Anping0511留言 | 貢獻 所做的修訂
復興市
復興
特別直轄市地區
復興特別行政市
格言:保留原住民的文化
復興市的位置
舊稱:可羅尼亞市
語言:原住民語
宗教信仰基督宗教、天主教
相關族群血統上與馬來群島、馬達加斯加島、大洋洲的南島語族以及琉球族、大河族、台灣原住民族有相關。
創始人政黨-原住民列黨創黨主席
政府
 • 行政機關
  • 珍希聯合列國復興特別行政市政府
  • 復興特別行政市政府-犬句特區政府
  • 復興特別行政市政府-巴奈特區政府

復興特別行政市 (簡稱:復興市) 是珍希聯合列國復興特別行政市最高行政機關

在珍希聯合政府架構中屬於 直轄市位階,受行政院監督及管轄。

與珍希聯合列國的珍珠市以及希望市不同,復興市具有特別行政權,傭有特別法的建立權。

並且擁有許多 直轄市沒有的自治權。

是一個傭有珍希原住民多元文化的重要聚集地。

沿革:

莉珍主義形象國時期:

在莉珍主義形象國時期,此地區名稱為:可羅尼亞市,此區域是在莉珍主義形象國還未建立時

唯一未受到 中華民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所管制的獨特地區。

因此此區域為 珍希原住民的集中區域。

珍珠及希望兩國時期:

珍希兩國時期的可羅尼亞市被 珍珠聯邦共和國所進行管制。 此區域也稱為:可羅尼亞市

珍希聯合列國時期:

原住民列黨的建立,提出法案 建立:原住民自治區域,將 可羅尼亞市 正式改為:復興特別行政市

組織架構

市府團隊:

珍珠市政府所轄組織,在特市市長與副市長之下,設有特區政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