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珍希列國法律相關條文」:修訂間差異

Anping0511留言 | 貢獻
政令增加
Anping0511留言 | 貢獻
無編輯摘要
第30行: 第30行:
* 與一同發布:禁止所有公職人員及一般國民於珍希與區域內使用“巴哈姆特”及”禁止使用武器“(包括其任何分支)******************-珍犬聯合法律所- 於2025年2月23日宣布! 第一次政令宣布 禁止在珍希與犬句等國有領土範圍內使用"已被禁止的武器及裝備"-更無法接受外掛在等地區濫用! (珍希列國-木柵特別行政區域也通用)若違反將由犬珍聯合警察局決定相關懲罰 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-珍希法律所宣布完畢-
* 與一同發布:禁止所有公職人員及一般國民於珍希與區域內使用“巴哈姆特”及”禁止使用武器“(包括其任何分支)******************-珍犬聯合法律所- 於2025年2月23日宣布! 第一次政令宣布 禁止在珍希與犬句等國有領土範圍內使用"已被禁止的武器及裝備"-更無法接受外掛在等地區濫用! (珍希列國-木柵特別行政區域也通用)若違反將由犬珍聯合警察局決定相關懲罰 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-珍希法律所宣布完畢-
* 2025年4月6日 珍希列國中央政府報告: 珍希列國於2025年2月28日正式向外宣布鎖國。 近期經政府內部討論後,將決定更改政策! 將向外鎖國改成【針對性鎖國】 意思為: 針對某的國家or人or組織(聯盟) 等單位 進行鎖國。 <big>'''針對單位:【犬句保護國全國人民】 針對人員:【Tony20160128】、【犬句全國人員】'''</big> <big>'''以上都不可進入 珍希列國主權領土範圍內。 包括:【收復領土、工業島等地區。】'''</big>
* 2025年4月6日 珍希列國中央政府報告: 珍希列國於2025年2月28日正式向外宣布鎖國。 近期經政府內部討論後,將決定更改政策! 將向外鎖國改成【針對性鎖國】 意思為: 針對某的國家or人or組織(聯盟) 等單位 進行鎖國。 <big>'''針對單位:【犬句保護國全國人民】 針對人員:【Tony20160128】、【犬句全國人員】'''</big> <big>'''以上都不可進入 珍希列國主權領土範圍內。 包括:【收復領土、工業島等地區。】'''</big>
* 2025年3月29日 珍希列國中央政府報告: 我國正式開始實施,國民身分證全民發放政策,並正式開放申請/發行-身分證。 持有我國身分證者,才可以有權居住在珍希列國。 若非屬於我國國民或公民,將無權再珍希列國長期定居。 '''我國開放旅遊簽證,及居留證。(此兩個證照請至:珍希列國總統府窗口進行申請。)''' <u><big>我國免簽國家: [[中華民國]]、[[中華北極共和國]]、[[大明帝國]]。</big></u>  以上國家人民,可自由來到珍希列國 (但沒有長期定居權及投票權。)
* 2025年3月29日 珍希列國中央政府報告: 我國正式開始實施,國民身分證全民發放政策,並正式開放申請/發行-身分證。 持有我國身分證者,才可以有權居住在珍希列國。 若非屬於我國國民或公民,將無權再珍希列國長期定居。 '''我國開放旅遊簽證,及居留證。(此兩個證照請至:珍希列國總統府窗口進行申請。)''' <u><big>我國免簽國家: [[中華民國]]、[[中華北極共和國]]、[[大明帝國]]。</big></u>  以上國家人民,可自由來到珍希列國 (但沒有長期定居權及投票權。)
* 2025年3月20日 珍希列國中央政府報告: 我國正式與犬句保護國切斷任何關係。 '''包括: 外交,貿易,觀光,法律、交通 等......'''  我國珍希列國正式與犬句保護國沒有任何實質上的關係。
* 2025年3月20日 珍希列國中央政府報告: 我國正式與犬句保護國切斷任何關係。 '''包括: 外交,貿易,觀光,法律、交通 等......'''  我國珍希列國正式與犬句保護國沒有任何實質上的關係。
* 2025年4月13日 珍希列國中央政府報告: 因我國與犬句保護國的關係 降至零點,並且規範兩國人民禁止進入限制區域。 珍希列國正式宣布: 我國珍希列國人民不可進入! "犬句保護國"及"犬句市" 。  也規定 犬句保護國人民不可進入! "珍希列國本島" "珍希列國收府區域" "珍希列國工業島" 等地區。 若未經過同意而進入以上提起的限制區域,將依照 國際和平聯盟條約 依法判罰: 5000~50000 元 上下。 由珍希列國中央政府斟酌進行罰款。  同樣,若珍希列國人民 到限制區域! 將依照國際和平聯盟條約 依法判罰: 5000~50000 元 上下。 由犬句保護國-母國:大不列顛合眾國 斟酌進行罰款。  
* 2025年4月13日 珍希列國中央政府報告: 因我國與犬句保護國的關係 降至零點,並且規範兩國人民禁止進入限制區域。 珍希列國正式宣布: 我國珍希列國人民不可進入! "犬句保護國"及"犬句市" 。  也規定 犬句保護國人民不可進入! "珍希列國本島" "珍希列國收府區域" "珍希列國工業島" 等地區。 若未經過同意而進入以上提起的限制區域,將依照 國際和平聯盟條約 依法判罰: 5000~50000 元 上下。 由珍希列國中央政府斟酌進行罰款。  同樣,若珍希列國人民 到限制區域! 將依照國際和平聯盟條約 依法判罰: 5000~50000 元 上下。 由犬句保護國-母國:大不列顛合眾國 斟酌進行罰款。  


[[分類:珍希列國]]
[[分類:珍希列國]]
[[分類:法律條文]]
[[分類:法律條文]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