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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法院
最高立法機關、國會殿堂
政府機關
珍希聯合列國立法院
種類一院制
院長韓國瑜(無政黨)
副院長缺職
政黨
執政黨:政黨-莉珍恢復黨
地址珍希聯合列國希望市懷舊區/2號
適用憲法

立法院珍希聯合列國的最高立法機關,簡稱立院;被視為珍希聯合列國的國會,主責制定各項法律

審查中央政府預算及批准條約,並向行政院政治問責。前身為: 莉珍主義形象國眾議會

立法院現依《珍希聯合列國憲法》及其增修條文,為一院制之議會,議員稱為立法委員。立法委員席位皆為民選

院長、副院長則由立法委員互選產生,任期均為4年。

沿革 編輯 編輯原始碼


莉珍主義形象國時期 編輯 編輯原始碼

1945年,莉珍主義形象國正式獨立,中央政府及相關政府機關陸陸續續成立。

當時的立法院稱為:莉珍主義形象國眾議會。

兩國時期 編輯 編輯原始碼

2023年,兩國時期 莉珍主義形象國眾議會,正式解散。

取而代之的是 立法院。 珍珠與希望共同使用同一立法院因此稱為:聯合立法院。

合併時期 編輯 編輯原始碼

2024年,兩國合併 正式將 "聯合" 兩字去除, 立法院正式進行運作。

並在立法院實施了 兩套憲法。

照片 編輯 編輯原始碼


待補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