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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法院是珍希聯合列國的最高行政機關,簡稱政院;由行政院院長領導
並依⟪珍希聯合列國憲法⟫、⟪莉珍主義形象國憲法⟫
極其增修條文之規定向立法院負起政治責任。
院長、副院長則由總統直接任命產生,任期均為4年。
行政院被視為 珍希聯合列國的內閣,院長為內閣首長。
幫助珍希聯合列國政府進行治理國家。
1945年,莉珍主義形象國正式獨立,中央政府及相關政府機關陸陸續續成立。
當時的行政院稱為:莉珍主義形象國行政機關。
2023年,兩國時期 莉珍主義形象國行政機關,正式解散。
取而代之的是 行政院。 珍珠與希望共同使用同一行政院因此稱為:聯合行政院。
2024年,兩國合併 正式將 "聯合" 兩字去除, 行政院正式進行運作。
並在行政院實施了 兩套憲法。
待補充